卫办监督函〔2013〕3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新资源食品审评委员会审核,拟批准裸藻、博斯茶、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为新资源食品。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卫生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 裸藻等3种拟批准的新资源食品.pdf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