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香港《2010年食物内甜味剂(修订)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将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一日起生效。修订后的食物内甜味剂规例将有纽甜及甜菊醇糖苷两种获准使用。
包括之前容许使用的甜味剂:醋磺内酯钾、缩二氮酸基酰胺、天冬酰胺、天冬酰胺-醋磺内酯盐、环已基氨基磺酸(及钠、钾、钙盐)、糖精(及钠、钾、钙盐)、三氯半乳蔗糖、索马甜,食品伙伴网提醒,香港市场共有十类甜味剂获准使用。
食品伙伴网友情提醒:依据《2008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关于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的规定)规例》(《修订规例》)之规定,如果食品中含有甜味剂(含新获批的),须注明作用类别:甜味剂,以及准确名称。
【相关下载】《2010年食物内甜味剂(修订)规例》–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