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卫生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制订并下发了《2010年加强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场所和库房是否有使用或存放可能违法添加入食品的非食用物质的情况。
《实施方案》指出,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法规,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自2009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至今,我国已发布了四批违法添加物质“黑名单”,有力的推动了我国对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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