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在近日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中,明确表示:“卫生部负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审查许可工作,组织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评价和审查规范。”此前执行的卫生部2002年3月28日发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中,对食品添加剂审批程序为,首先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 30 天内完成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卫生部审批”。食品伙伴网认为,此举将有助于监管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审核保持更好的一致性,对从源头规范、整顿食品添加剂的应用。
11/11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