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我省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39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8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情况见附件。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及时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3: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