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餐饮食品、乳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饮料、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食糖、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其他食品、冷冻饮品、蜂产品、水产制品、蛋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大类食品7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南宁市良庆区百年寿泉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心怡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越壮都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康盛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本味匠心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灰水肉粽”,商业无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玉林市“陆川县梅娟蔬菜铺”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美团交个朋友(新鲜猪肉,蔬菜?水果)(经营者为贺州市八步区交个朋友超市)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茄子 约500g”,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钦州市钦南区陈文彪水产品干杂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青秀区一日三餐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壮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壮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广西壮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三)桂林市“平乐县沙子镇家家福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桂林恭城领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水酸笋(盐水渍莱非即食食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淘宝网广西放心粮油(经营者为叠彩区大海粮油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荔浦溢香源糕点厂生产的“加料香艾饼”,柠檬黄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南宁市领鲜为本水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嘉士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桂林市象山区逗子桂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桂林市鸿燕酒厂生产的“桂花陈酿”,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南宁市“灌阳县运香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西中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酸价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