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13)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1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1-02 10:13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国善中园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骨钙片(特殊膳食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国善中园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骨钙片(特殊膳食食品)(抽样单编号为GJC24000000003430543ZX),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08日,经检验【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生产的软骨钙片(特殊膳食食品)【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亳州市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安徽康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秘威耐力肽(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康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秘威耐力肽(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606430248ZX),生产日期为2023年4月7日,经检验【维生素 B1,维生素 B2,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九秘威耐力肽(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维生素 B1,维生素 B2,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阜阳市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三、安徽佳洪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骨髓钙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佳洪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骨髓钙片(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606430222ZX),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2日,经检验【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鹿骨髓钙片【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四、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济生元牌电解质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济生元牌电解质片(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005130900ZX),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3日,经检验【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济生元牌电解质片【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阜阳市颍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五、安徽本草润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高钙驼乳蛋白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安徽本草润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菌高钙驼乳蛋白粉(抽样单编号为GJC24000000001530935ZX),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经检验【霉菌、骆驼源性成分鉴定、钙】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的益生菌高钙驼乳蛋白粉【霉菌、骆驼源性成分鉴定、钙】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等相关规定,亳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六、阜阳市颍上县张玉昌蔬菜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阜阳市颍上县张玉昌蔬菜店经营的生姜(抽样单编号为GBJ24000000002935472ZX),购进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生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等相关规定,阜阳市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31日
日期:2025-01-02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