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7类食品104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3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十九号食府销售的小米辣(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璧兴路32号中1—4、中1—5、中1—6、中1—7号沈方勇销售的芋儿,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太极大道55号(建工大厦)A栋1—1、1—2号袁光勇销售的、标称广汉市富利兴食品厂生产的桃酥(原味)(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渝北区易旺生活超市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云阳县庆元餐饮店使用的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庆市开州区嘉鑫食品超市销售的精选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南川区渝晖副食零售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