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受限制食物售卖许可证(包括在网上销售限制出售的食物)可容许持证人在同一处所或网上平台售卖多种限制出售的食物(以售卖机出售的食物除外),费用一般为810元。至于现时涉及单项限制出售食物的受限制食物售卖许可证的安排和各项相关收费会维持不变,申请人可按其需要作出选择。
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订明,任何人如要售卖该规例附表2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非瓶装饮料、奶品、杯装雪糕等,须取得食环署署长签发的书面准许,以确保有关处所符合卫生标准,供应的食品亦合乎卫生。如要售卖多于一种限制出售的食物,无论在同一处所或网上平台与否,申请人须就每项限制出售的食物提交申请。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经检视后,本署认为大部分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的经营者所须符合的基本发证及持证条件相若,例如该处所要提供洗涤、消毒和贮存设施、自来水等,因此本署简化了相关申请程序,以便利申请人。」
有关申领综合受限制食物售卖许可证的详情,请参阅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guide.html#restricted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