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加拿大卫生部正式发布了《食品微生物标准表》,该表由卫生部负责发布与持续维护,并已通过引用的方式被纳入《食品和药物法规》的B部分第30章。此标准表全面整合了以往在《食品和药品法规》中规定的所有微生物监管标准,旨在提供一个统一且权威的参考框架。
一、背景
加拿大的微生物标准监管体系呈现出一种“法规文件”与“非法规文件”并存的混合模式。其中,“法规文件”指的是在加拿大《食品药品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微生物指标,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而“非法规文件”则涵盖了由不同监管部门发布的公开政策性文件、指南及指导方针中所规定的微生物指标,这些文件虽不具备直接的法规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常被作为监管依据。
这种混合监管模式的主要成因在于《食品药品条例》修订周期的冗长。面对监管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挑战,加拿大卫生部为了及时应对,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于“非法规文件”来灵活调整监管标准。然而,这种做法虽然提升了标准更新的速度,却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实际监管操作与正式法规要求之间的不一致,进而削弱了法规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给合规监管工作带来了额外的挑战。
为统一和明确微生物标准,以提高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微生物标准表》。
二、主要内容
《加拿大微生物标准表》涵盖了术语定义与详细的食品微生物标准表两大板块。
1、在术语定义部分,明确了以下关键术语:n(样本数量)、c(可接受水平)、m(最大可能水平)、M(不合格水平)、Lot(批次)、ACC(需氧菌落计数)、CFU(菌落形成单位)、MPN(最可能数),为理解和应用标准提供了基础。
2、食品微生物标准表针对乳制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制品、矿泉水、预包装冰以及蛙腿等多种食品类型设定了严格的微生物限量要求,包括需氧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及大肠菌群等各类微生物的限量标准。详细数据请参见图1。
此外,《食品微生物参考方法表》和加拿大关于确定食品微生物分析方法等效性的相关要求中规定了食品中微生物的分析方法及要求,为食品微生物标准的准确实施与食品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小结
《加拿大微生物标准表》的发布是加拿大微生物标准监管体系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系统地整合了过往的微生物监管标准,而且构建了一个统一且极具权威性的参考体系。为确保该标准表的准确实施与食品安全的有效保障,建议在使用时结合《食品微生物参考方法表》及加拿大关于确定食品微生物分析方法等效性的相关要求。食品伙伴网将持续关注加拿大微生物标准应用的最新进展,并第一时间为您带来相关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