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83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详见附件2)。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38批次,抽检合格37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17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48批次,抽检合格46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余抽检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0大类食品79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具体为保健食品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调味品7批次、蜂产品3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饮料14批次、肉制品40批次、乳制品抽检1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西藏日喀则市仁布县互惠互利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红鸡蛋中氟苯尼考超标。
2.城关区朵朵奶渣饼蛋糕店生产的样品名称为桃酥的餐饮食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3.山南市隆子县城北鑫樽商行销售的由山东烟台蓬莱区烟台恒德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样品名称宏冠威士忌、规格为500ml/瓶,40%vol的其他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城东港名饺子城生产的样品名称为海蜇丝的餐饮食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依法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消除隐患。
特此通告。
附件: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