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约谈会围绕今年以来组织对校园食品安全深化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组织与会人员学习《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四部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地方标准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规范》《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文件和标准规范,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和提示,并就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当前校园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进行责任约谈。
会议强调,幼儿园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必须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幼儿园要坚持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把好人员健康管理关、餐饮用具洗消保洁关、食材采购贮存关、环境卫生关和食品留样管理关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整改提升,按要求改造升级硬件设施设备,开展有害生物防治,严格管控鼠类等有害生物风险,完善应急预案,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