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酒类经营单位进销台账、原始凭证进行检查,严查是否存在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以及借上述名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贯,督促经营者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自律、诚信经营。此外,针对各大网络交易平台加大排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8个区的10余家酒类经营单位。下一步,执法总队将继续深挖“特供酒”违法线索,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持续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2/27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