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21年9月起,某餐饮店在饿了么、美团外卖平台上开设了网络餐饮店铺,提供热食类食品制售等服务。然而,自2024年8月2日起,该店铺在商品标题中标注了“肉丝拌川(杭城唯一正宗)”等绝对化用语,这种看似只是强调自家产品独特性的表述,实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相关处罚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本案中,“杭城唯一正宗”这一表述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发布含有禁止用语的违法行为。
案件提醒
案发后,我局已依法对该商家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在此提醒广大商家,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使用诸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唯一”等绝对化用语。合法合规的广告宣传才是企业长久发展之道。同时,消费者在面对各类广告时,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识别这些违法广告陷阱,若发现类似问题,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下一步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
打击危害消费者利益案件
进一步净化营商环境
创造守护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丨网监中心 钱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