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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5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12-23 13:3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保健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15类食品4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9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保健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15类食品4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9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州市开发区康要水产冷冻批发部销售的汪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美团李大朵美食店(凉皮·凉面)(经营者为蚌埠市怀远县荆山李大朵美食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招牌麻酱凉皮(酸甜口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滁州明光市喜之客便利店销售的青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家好商贸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徽竹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大别山森林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滁州开发区何纪红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厨桥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马鞍山)生产的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安徽老庄酒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四川老庄家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老庄酒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绵柔大曲,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饿了么老潼关肉夹馍(中央城店)(经营者为芜湖市弋江区张贵餐饮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秘制凉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宣城市旌德县汇润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宣城宁国市云岭食品厂生产的绿豆冰糕(原味),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宿州市泗县艳荣超市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芜湖涵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芜湖市皖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阜阳市阜南县如玉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皮(生产日期:2024/8/13)、豆皮(生产日期:2024/8/14),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小红书徽庆祥旗舰店(经营者为合肥张阿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小红书(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合肥阿庆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市思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肉松条头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池州市平天湖风景区旺乐旺超市销售的鲫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滁州市南谯区速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滁州市全椒县广平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五、芜湖市繁昌县荻港镇吴姐香菜经营部生产的荻港香菜,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六、安徽至开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澳门经典古方大健康产品研究院研制的、安徽至开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旨多宝消风膳食营养饮,维生素B1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至开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七、六安市裕安区蓝溪饮用水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六安市裕安区林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水家班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麦壹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北市级口酒业有限公司监制的、安徽楚州酒业有限公司(淮南)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日期: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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