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茶叶的故乡
拥有悠久的茶文化和丰富的茶叶品种
尤其是近年来网购普及后
许多好茶人士发现
足不出户便可购买各地名茶
既方便一尝心头好
又避免奔波劳累之苦
然而,也有部分消费者反映
网购茶叶只能通过“看”
来了解一款茶叶的好坏
不能在现场实地“望”“闻”“问”“切”
也会遭遇到问题茶、假茶、过期茶等问题
维权实属不易
案例简介
李先生来电反映,网购了一款上千元的中高档茶叶,收到货后觉得品质不好,联系卖家要求退货遭拒,商家以“茶叶已开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退款要求。李先生则认为,不开封如何知晓茶叶的口感及品质,于是拨打12315反映,要求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便联系了商家,对方负责人表示,茶叶作为一种易变质的商品,一经开封便无法保持其鲜爽口感和营养价值,同时作为食品,一般情况下不予退货。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经营者所述观点及理由是基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而言,但李先生的退款理由是基于购买的茶叶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并且从购买到收货提出退货不到四天时间,从常理而言可以排除其自身存放保管不当而导致茶叶变质的可能性。此后,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沟通调解后,商家同意为李先生退货退款,李先生对消保委工作深表感谢及满意。
消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以及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茶友,茶叶产品比较特殊,每位消费者的口感要求存在差异,各类茶叶的口感以及特点也都有其独特的风味和卓越的品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爱茶人士还是尽量通过品牌门店、专业茶城进行实地了解,眼见为实,入口方知。
在通过线上购买茶叶时,消费者需谨记,在收到茶叶后,务必要及时检查,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联系商家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同时,茶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售后服务市场规则与其他商品略有不同,消费者在购买前需认真查看商家的退货规则,避免遭遇退货时被商家扣除“折旧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从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