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罗汉果提取物作为甜味剂在食品中使用,最大用量为8g/kg;
(2)发酵酒精饮料标准中新增清酒产品类别,并规定产品理化和质量要求,如酒精含量12%-26%,甲醇含量不得高于300mg/100ml,添加了调味物质的产品应命名为“调味清酒”等;
(3)修订修订脱水玛咖粉标准,具体为卫生标准中新增产品不得检出沙门氏菌的要求;
(4)修订肉类加工企业卫生要求,包括规定冷却过程中分割肉类应避免相互接触或接触墙壁地面、允许不同来源动物的肉类产品放置于同一冷却室但应避免相互接触等;
(5)拟批准奇亚籽浓缩液为新食品成分,并规订其规格标准等。
上述提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1月12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conal.gob.ar/consulta_publica.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