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精饮料的通用名称或酒精饮料的正式名称、产品的专有名称;
(2)负责提供酒精饮料信息的食品市场经营者的名称和地点,以及进口到乌克兰关税区的酒精饮料的进口商的名称和地点;
(3)商标(由食品市场经营者(制造商)决定);
(4)原产国或原产地-在乌克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的信息”
(5)酒精含量(乙醇体积%);
(6)菜肴容量;
(7)糖含量(对于乌克兰生产的供国内消费的酒精饮料,制造商的特殊规范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了标明糖含量的要求);
(8)是否存在调味剂、染料(如果使用的话);
(9)生产年份葡萄酒的葡萄收获年份(进口到乌克兰关税区的酒精饮料除外)。另外,根据《酒类零售贸易规则》,不得销售无标签、无明显标志、有打斗痕迹(裂纹、瓶颈破损、瓶盖破损等)、在松散密封的瓶子中,存在外来悬浮颗粒或浑浊物、沉积物(收藏和陈年葡萄酒除外),已到期的瓶装(其他容器)酒类。
更多详情参见:https://dpss.gov.ua/news/bezpechnist-kharchovykh-produktiv-vyno-ihryste-na-shcho-zvernuty-uvahu-pry-vybo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