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管局首创推行《六安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履职报告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总监履职报告制度》),进一步监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总监履职报告制度》共12条,制度要求六安市A类、B类食品生产企业,由食品安全总监依法履行职责并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和提交年度履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适用对象、总监职责、履职要求、奖惩建议等内容。该制度目的在于防范和控制食品生产过程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为贯彻落实《总监履职报告制度》,我局召开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履职报告会议,宣贯了《总监履职报告制度》,解读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并要求企业按照“一企一档”制度要求,定期更新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优选食品安全总监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介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总监履职报告制度》的制定推行,更有效地指导企业切实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严格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管理要求。对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