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传统食养文化,发挥我区中药材资源优势,促进地方食品产业新发展。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及《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中医药局,拟确定将茉莉花等10个品种纳入《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作为地方特色食药物质管理。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委食品处:
一、邮寄信件,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
二、网络反馈,电子邮箱:spc@wsjkw.gxzf.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反馈意见请署单位或个人真实名称(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张逸敏,0771-2860456;
广西特色食药品种目录专家智库管理办公室(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党桂兰,15307840906。 ???
附件:1.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2.《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品种详情(征求意见稿)
3.意见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