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辽市坚持“防风险、守底线、促发展”相结合,聚焦中小学校、集中用餐单位、社会餐饮等多种业态,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垃圾收运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织密餐饮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突出专项整治,提升校园餐服务水平。持续开展贯穿全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让“校园餐”成为“放心餐”。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食药安办、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公安局等五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联合督导,共检查72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发现整改问题512个。二是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共检查学校食堂1555家次、学校食堂承包企业16家次、校外供餐单位29家次,约谈单位2家,发现问题20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0份,立案8起、罚没款2.2万元。三是整治“校园餐”问题。依托市场监管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整治群众关切的校园餐突出问题,以中小学校为重点,开展6个旗县市区交叉互检工作,监督抽查学校60家。
突出部门协同,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厘清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联合惩戒、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一是迅速部署推进。转发八部门《关于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重点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凝聚监管合力。党组成员、副局长包百顺带队深入9个旗县市区开展全覆盖式督查指导,并召开座谈会。二是摸清工作底数。全市共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1233家,其中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800个,养老机构食堂87家,医院食堂3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78家。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跟踪对照逐条整改,共发现问题336个,责令整改82件,立案5件,罚没款1.2万元。
突出社会共治,提升社会餐饮监管能力。开展社会餐饮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年夜饭、网络餐饮等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提升社会餐饮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一是持续制止餐饮浪费。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结合3·15消费者保护日、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发布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10期,“红榜”上榜单位85家,“黑榜”上榜单位80家。二是开展网络餐饮专项行动。坚持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以订单量大、关注度高的网红餐饮店为切入点,重点核查网上公示的信息与实体店信息一致性,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3份,下线入网餐饮提供者34家。三是实施阳光餐饮工程。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开展网络餐饮“厨房云直播,外卖放心点”工程,目前629家网络餐饮监控设备接入外卖平台。开展6次“餐饮安全 你我同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监督,覆盖16家餐饮单位。
突出综合监管,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食品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一是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梳理监管事项、对象和执法人员清单,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梳理重点事项140个。依托监管平台,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科学规范检查。二是优化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制定联合检查、风险会商、定期调度、部门协作、宣传报道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综合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按照“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协力,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