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张长玲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其中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苏州市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常熟市辛庄镇张长玲蔬菜店,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50公斤,货值168元。鉴于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提供了涉案食品购进来源的相关凭证。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不予处罚。相关不合格线索已移送至上游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