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北京永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谭晟祥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芈重山火锅)
存在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3
北京昱欣餐饮店(招牌名称:馍老北陕西面肉夹馍)
存在未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供稿:餐饮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