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福鼎市公安局前往福鼎市管阳镇西阳村集市对猪肉摊点开展肉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突击检查。经查,有3家猪肉摊当事人(吴某社、吴某冲、马某元)无法提供猪肉检验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
通过进一步调查,3家猪肉摊当事人均供述其销售的猪肉来源为自行养殖或外购生猪,未经检验检疫和送往定点屠宰场,在养殖场宰杀后运往集市售卖。执法人员现场扣押摊位上剩余未售猪肉并前往养殖、屠宰场所进行核查。经核查,3家养殖场所均设有屠宰工具设备以及部分生猪存栏。当事人私自宰杀生猪、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目前,3起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打击肉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共查办肉类行政违法行政案件4起,罚没金额4.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起。
下一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将深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完善监管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肉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