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内容为将第19925号法令第第12条最后一款改为:“对于净含量小于237ml的容器,营养标签字母最小尺寸应为1.5mm;对于净含量不高于1.5升的容器,为2mm;对于净含量超过1.5升的容器,为3mm。此外,对于1.5mm的字母,每cm最多可设置10个字符;对于2mm的字母,每cm8个字符,对于3mm的字母,每cm5个字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diariooficial.interior.gob.cl/publicaciones/2024/11/16/44000/01/25710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