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正晶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正丼食堂(西单大悦城店))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丽高烤肉屋
(招牌名:潭阳烤肉)
存在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3、村上一屋(北京)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富着分公司
(招牌名:村上一屋)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