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评定细则。出台《宿松县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红黄榜”管理制度(试行)》,在全市率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黄榜”管理,将全县2380家餐饮单位纳入评选范围,通过“分批推荐、层层审核、综合评定”的原则,确定纳入“红黄榜”公示的餐饮服务单位名单,今年已公示第二期“红黄榜”。
优化服务指导。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全流程跟踪服务,建立“红黄榜”动态治理管理台账,提供“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指导,形成曝光、整改、提升工作闭环,今年共举办餐饮行业专题培训2场次,指导138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完成升级改造,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消费投诉同比下降20% 。
强化隐患排查。将全面推进信息公示和环境卫生“双提升”,作为餐饮服务单位“红黄榜”治理重点内容,持续深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今年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35家次,消除安全隐患917起,信息规范公示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