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案的目的。确保粮食、食品、饮用水的安全、产品可追溯性、进口食品符合新加坡公共卫生和安全标准和要求等;
(2)相关术语定义;
(3)加强新加坡食品的供应的最低库存触发、报告、违规等要求;有关食品供应链提供信息表格、方式、时间要求;
(4)食品进口、出口、转运规定。进口违禁食品、管制食品的无证进口、进口不合格管制食品、无证出口和转运等具体处罚规定;
(5) 禁令、检查计划和扣留令。如果食品来源不明、存在某种危害、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导致食品不安全时,部长可通过公报发布命令禁止进口某种食品;进口许可种类及申请要求;管制食品(肉、鱼、蛋、预包装食品等)进口商保留进口信息、跟踪、召回等可追溯义务;
(6)进口或新加坡国内生产的特定食品必须获得官方许可后才能上市销售;
(7)废除1999健康肉类和鱼类法案等相关法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sso.agc.gov.sg//Bills-Supp/49-2024/Published/20241112?DocDate=20241112#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