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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预制菜的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11-15 10:12 来源:山东省消协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预制菜,又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预制菜,又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为守护安全,畅享消费,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预制菜产业联合会共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预制菜时要做到“四看”:
 
  一看标签信息。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厂家(商家)的产品,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主要原料、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是否标注规范、齐全。
 
  二看外观包装。消费者应选择包装完好、整洁、标识清晰、感官正常的预制菜产品,避免选购出现破损、胀袋、污染、变形、冰霜过多等现象的产品。如存在感官异常,甚至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或其他异常情况,则不建议购买和食用。
 
  三看产品类别。预制菜分为生制品(未经加热成熟)、熟制品(经加热成熟)、即食、非即食产品。不同预制菜产品的烹调方式,广大消费者应按要求进行加工,确保烧熟煮透。需要注意的是,净菜、主食类产品、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属于预制菜范围。
 
  四看储存条件。消费者购买预制菜时,应检查商家是否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收到预制菜后,应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冷冻、冷藏或常温保存,避免因储存不规范导致微生物大量繁殖,影响食品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预制菜产品时,应选择正规大型商超或知名度高、实力强、信誉好的购物平台,同时索要购物发票或销售凭证等有效证据。如发生消费纠纷,应与商家积极协商。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拨打山东预制菜产业联合会消费维权工作站电话0531-81956980进行咨询,也可拨打当地12345热线电话反映,或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及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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