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相关不合格食品抽检结果信息以及相应核查处置的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依法归集至相应经营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椰岛之家老年公寓购进的胡萝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乐东万冲阿武菜摊购进、销售的小葱,其中丙环唑、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保亭响水艺海多果蔬店购进、销售的小葱,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王五临时农贸市场张石女购进、销售的普通白菜(上海青),其中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乐东抱由日香蔬菜摊购进、销售的上海青,其中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龙华碎遮蔬菜摊购进、销售的胡萝卜约300g,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海南诚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诚捷商务酒店消毒的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琼山林美雪水产品摊购进、销售的海白,其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陵水英州玮一水产店购进、销售的鲈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儋州那大玉爱淡水鱼户购进、销售的生鱼,其中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儋州那大李二香海鲜摊购进、销售的泥鯭,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超标问题
儋州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销售的红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质量指标超标问题
五指山通什周云艳十八碗蒸菜馆消毒的餐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