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省市场监管局“食安利民行动”的有关部署,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按照《食用农产品“阳光配送”企业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全市已有22家学校大宗食材配送企业达到“阳光配送”企业基本要求,符合从进货查验、快速检测、贮存、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配货、运输及交付、信息化、制度及管理、检查与改进的要求,涵盖全市约676家学校,日均配送食材约173.6吨,涉及约52万师生用餐。
建强主体“点”
筑实食品安全根基
一是抓住“始发站”,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涵盖校园食材供应商评价管理的体系标准,强化供应商管理,制定供应商准入制度,实行准入前考察、准入时评价、准入后考核清退,实行供应商月度百分制考核,按照售后服务和食品安全质量两部分打分排名,根据得分作为续供和清退的重要依据。
二是扭住“中转站”,建强配送企业。提升学校食堂集中配送企业硬件配置,升级企业物联感知设备。22家配送企业全部实施硬件改造提升,在关键点位(分拣区、经营区、仓库、快检室等)安装208个高清摄像头,具备AI抓拍、视频信息可回溯等功能;178余辆配送车辆安装GPS精准定位装置,可实时追踪配送车辆轨迹及温湿度;浙食链对接冷库、冷链车温湿度监控系统,远程监控冷库、冷链车温湿度。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针对7大环节共计17个风险点进行管控,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履责率达100%。
三是守住“终点站”,提升学校食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与教育部门联合推进提升学校食材接收区建设,规范使用格式合同,统一大宗食材验收标准和验收制度,推进配备低温储存设备,规范验收流程,落实专人、专地验收,发挥好“末端关卡”作用,完善沟通反馈渠道,畅通处置程序,确保低质量食材不在校园食堂使用。
顺畅配送“线”
实现全链追溯流转
一是强化上链追溯。抓紧上游链,推进全部供应商开通使用“浙食链”系统。抓实中间链,严格督促学校食堂集中配送企业全线上链交易,推进企业ERP系统与浙食链对接。抓住下游链,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学校食堂集中配送企业通过“浙食链”平台进行确认入库,实现供货商、配送商、学校食堂同步应用“浙食链”系统,22家配送企业100%应用浙食链,重点品种上链率达100%,非重点品种上链率达75%以上,上链品种约1900个,日均配送量约170余吨。
二是落实应检尽检。结合“浙江省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推进配送企业规范设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制定完善检测制度和检测流程,对无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批批检测。检测信息随“浙食链”流转至下游单位,经快检发现的阳性食品,运用“浙食链”等方式进行追溯,并按照食品安全协议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确保闭环处置。2024年,全市开展监管性快检21647批次,不合格品种处置率达100%。
三是实现全线监管。紧盯农产品种植、食材采购、食材贮存、加工制作、餐具洗消等各环节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集配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建立负面采购清单机制,禁止采购四季豆、酱腌菜等高风险品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源头违法行为查处规范,教育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压力传导,推进学校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形成良好的监督反馈机制。
构建食安辐射“面”
提升全域食品安全水平
一是建立协同机制。建立与农业部门合作机制,共享农产品检测信息、农业大户信息,从源头把控校园食材安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健全与教育部门沟通反馈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在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的基础上,提升服务水平。将校园食材纳食入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检查内容,与农业部门、教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二是强化经验推广。加大宣传推动,总结制定阳光化集配企业体系标准,将食材集配的集约化、标准化逐步推广到养老院食堂食材配送、医疗机构食堂食材、企业机关食堂食材配送等多类主体,进一步提高食材配送行业规范水平,使更多群体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三是推进社会共治。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学校师生及家长代表实地考察或线上参观,得到参与的家长代表“开放是自信的体现”好评,同时,继续探索上下游“阳光”化互相开放增进规范化自律意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参与到校园食材集配的社会监督管理中来,献策献计,多形式增加透明度提升公众知情权。
下一步,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以“浙里食安”为主线,以食品安全利民行动为主载体,聚焦企业所需和群众所盼,聚力基础性工作和靶向性治理,夯实“两个责任”、分层监管、数字追溯、风险治理、社会共治五大工作体系,打造“体系+载体+项目+机制+举措”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