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丽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雷丽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政策、改进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促进地理标志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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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省农业农村厅搭建地理标志产品展示平台,助力地理标志产品推介推广。充分利用农博会等各种活动,开辟地标农产品展示的空间,推介和宣传地理标志产品。同时,认真挖掘地理标志产品人文内涵,借助文化赋能,进一步增强品牌的影响力。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利用省农博会,积极搭建地理标志产品展示平台。2023年1月举办的省农博会,线下专设“金奖和地标展区”,线上开设“浙里地标农品馆”,推介宣传景宁惠明茶、遂昌菊米等区域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文化赋能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积极探索“茶叶+文化”模式,建成茶文化作坊特色村1个、省级茶文化主题民宿1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地理标志授权主体参展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推广周、浙江农业博览会等,宣传推广我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二是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运用,深化与浙江新闻频道、潮新闻等媒体合作,冠名《原产地优选》栏目,制作播出20期专题节目,推出“土特产”来浙“潮”主题宣传,每旬推出1个“土特产”产品,多层次全方位讲好品牌故事。三是大力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及时开展多途径、多层次、全方位品牌推广,切实提升景宁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四是加强部门间协调,以业务融合推动产业融合,推进“地理标志+文化”产业融合式发展,不断摸索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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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省市场监管局构建产品质量控制机制,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政府要与企业、社会、协会积极合作,广泛应用数字监管手段,不断完善质量标准和生产标准,加强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商标力度,精准解决各类质量问题,进一步保障市场公平和良性竞争。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工作,积极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省市场监管局依托“浙食链”平台,开发上线地理标志溯源管理系统,指导推动1400余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上“链”管理。强化地理标志标准建设,目前,我省已拥有地理标志国家标准26项、地方标准137项、团体标准142项。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建设。坚持发展优先、急需优先原则,指导合理制定标准建设规划,全面建立从种养到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化生产管理全覆盖。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重点选择区域优势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落地工程,制修订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二是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绿色食品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抽检监测全覆盖。开展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规范提质百日专项行动、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交叉检查行动。三是扎实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地理标志产品溯源管理、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推进惠明茶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协同保护机制、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违法行为惩戒机制。
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陆我局门户网站(http://zjamr.zj.gov.cn/),了解地理标志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