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芦山县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最新要求,以食品安全“舌尖保卫战”专项行动为主线,聚焦校园食品、肉类产品、小餐饮等“民生实事”,强化工作举措,推进专项行动,深化部门协作,抓实抓细群众身边食品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校园食品,着力解决学校“校园餐”突出问题。县纪检监察、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力,通过严查“三防”设施,规范大宗食材采购,实施专项抽检,强化案件查办等工作措施,开展学校“校园餐”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形势得到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集中约谈会议2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次,检查学幼机构85家次,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抽检54批次,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2批次,整改问题隐患342个,立案查处学幼机构2家,罚没0.5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2条。
聚焦肉类产品,严打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近期农村市场猪肉未经检验检疫上市销售现象,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从生猪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市场流通等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2次、部门联合执法3次,向经营单位发放“告诫书”5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抽样检测1357份,核查产地、产品出证信息1500余条,集中无害化处理生猪5519 头,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 26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摊贩120家次,发现各类隐患30余个,均得到整改;共立案查处猪肉未经检验检疫案件2起,罚没金额0.9万元。
聚焦餐饮环节,着力整治小餐饮“后厨问题”。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小餐饮后厨条件简陋、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按照小餐饮“四明四亮”工作标准,组织开展餐饮单位“后厨革命”专项行动,开展后厨“搬家式”清理,打造一批后厨规范样板,并采取“流动红旗”“红黑榜”“笑脸大比拼”“代表、委员现场观摩”等系列举措,推动小餐饮实现常态长效治理。目前,共打造小餐饮“示范店”30余家,对287家小餐饮店实行风险等级评定,指导102家小餐饮店接入“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发现并指导整改问题隐患242个,处置群众投诉举报1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