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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请问销售马来西亚猫山王榴莲是否需要打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11-08 09:31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请问销售马来西亚猫山王榴莲是否需要打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咨询内容:
 
  按照食品法马来西亚猫山王榴莲是属于农产品,请问在零售时需要打上生产日期保质期吗?是否有硬性要求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日期:2024-11-08
 
 地区: 马来西亚 亚洲
 行业: 果蔬
 标签: 生产日期 榴莲 保质期
 科普: 生产日期 榴莲 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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