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惠民县市场监管局“特供酒”消费提示

惠民县市场监管局“特供酒”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11-06 08:59 来源:惠民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各类所谓的“特供酒”,这些产品打着特殊渠道、独家供应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然而,这些“特供酒”往往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来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形象。为规范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各类所谓的“特供酒”,这些产品打着特殊渠道、独家供应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然而,这些“特供酒”往往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来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形象。为规范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
 
  01

  警惕“特供酒”消费陷阱
 
  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中明确指出严禁制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市场上不存在“特供酒”,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保持警惕心理,避免掉入消费陷阱。
 
  02

  选择正规经营商家
 
  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 在选购白酒时应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原料、生产商等信息。如果标签内容不全或模糊不清,最好不要购买。同时,要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来选择合适的产品,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供”和“高端”,不轻易相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广告,谨防上当受骗。
 
  03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特供酒”均为假酒。为逃避相关部门监管,此类产品一般不会在正规平台或店铺售卖,往往会通过社交网络或线下小商铺进行销售。此类产品往往是不法商贩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消费者在酒品消费中,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辨别能力,保持理性,切莫盲目跟风购买。
 
  04

  积极举报不法行为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如发现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日期:2024-11-06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