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辣甜辣的怪味面衣
加上干香的胡豆
一吃就是一大包
根本停不下来
这就是不少川渝小伙伴的童年记忆
——怪味胡豆
近期,我局陆续公布
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例
就和怪味胡豆有关
成都瑞得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胡豆质量指标不达标
案情简介
“食品生产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不达标,生产经营环节的储藏条件不当均会导致酸价超标问题,常餐食用量一般不会引起人体急性健康风险……”在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处控研”闭环监管典型案例中,成都瑞得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胡豆,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要求,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在食品抽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后,金堂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责任方暂停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督促该责任方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
行政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责任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对该责任方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该责任方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已改正违法行为,并提交整改报告。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复查验收,确认该责任方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并完善了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案情解读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变质异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的酸价应控制在允许的限量范围内。
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计
希望广大经营者以此为戒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
对相关经营者进行监督
若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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