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29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范庆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296号提案《关于发挥地标品牌优势,做强我省特色产业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您在提案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建议:一是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建议推动地理标志产业的数字化发展,加强源头管控;二是地理标志产品存在品牌风险隐患,建议部门合力打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品牌保护;三是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知名度不高,建议挖掘地理标志的文化内涵,加强品牌宣传。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在提案中对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意见,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推动地理标志产业的数字化发展,加强源头管控。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源头管控工作,依托“浙食链”数字化系统,实施地理标志溯源管理,已指导推动1400余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追溯上“链”。建设“浙里地理标志”协同应用,打造省域地理标志综合数据库,推动地理标志产业数字化发展。“西湖龙井”等创新防伪追溯管理体系,根据核定的产区面积、产量等发放防伪溯源专用标识,明确标识制作、发放、申领、退还、销毁和监督管理要求,实施地理标志产品精细化管理。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地理标志产品溯源管理。持续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引导更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追溯上“链”,确保原产地范围、产品特征、质量要求、检测报告、自然和人文因素等录入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地理标志的特征属性。二是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建立不符合地理标志要求的产品及使用人退出机制,强化地理标志权利人和专用标志使用人的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和信誉意识,落实地理标志权利人、专用标志使用人主体责任,严格控制地理标志独特品质。三是推广地理标志精细化管理模式。积极推广“西湖龙井”等地理标志产品精细化管理模式,支持各地利用数字化手段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开展电子测绘、实名登记确权等管理工作,制定防伪溯源标识制作、申领、退回等全环节管理办法,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全程全域可控。
(二)关于合力打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品牌保护。近年来,我省全力推动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文旅、商务、人行、银保监等8部门印发《浙江省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全省已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6个、证明商标307个,地理标志国家标准26项、地方标准137项、团体标准142项。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绿色化、产品优质化、营销品牌化,已有农产品地理标志154个,省级精品基地45个。省林业局着力开展省域优质林产品公用品牌“浙山至品”“浙山珍”培育和打造工作,先后授权52家企业110个优质林产品使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三合一”改革。探索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三合一”改革,有序推进省级及以下部门间地理标志认定和保护衔接机制,探索实现省级及以下部门“一次申请、一门受理”。二是推动地理标志多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地理标志与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2024年,建设3A级及以上地理标志旅游景区达到10个,推动10个地理标志产品进景区,打造一批“地理标志+电商”示范案例,培育1500家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三是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地理标志源头保护,对具有独特自然和历史人文因素的产品,积极推动申请地理标志保护。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权利人合法权益行为。加强地理标志独特品质管理,维护地理标志品牌信誉,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关于挖掘地理标志的文化内涵,加强品牌宣传。我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品牌宣传工作,组织地理标志相关企业先后参加中国质量大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展览展销活动,全面展示我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成果。特别是以网上农博地标馆为主体,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活动,其中线上展销活动组织入驻商家超200家,上线产品近1000款,吸引超14万人次的消费者参与活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多层次全方位讲好地理标志故事。积极挖掘地理标志文化内涵,集中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地理标志产品经营主体参加农博会、茶博会、中药材博览会等国内外展销会、博览会,全面展示和推介地理标志产品和文化。二是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出海”。指导青田率先建设中欧地理标志互保基地,持续推荐优质地理标志资源纳入中欧、中法、中非等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申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试点项目,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三是持续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持续加强地理标志技术、金融、人才等要素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指导地理标志权利人科学制定地理标志品牌发展规划。重点指导推进山区海岛县地理标志工作改革创新试点。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指引,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自2020年中央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以来连续4年获得优秀,连续2年获国务院知识产权工作督查激励。一是系统谋划、高位推进,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格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省委常委会分别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贺信精神。省委省政府出台《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连续3年高规格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大会。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2次召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并签署共建协议。省人大颁布实施全省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四梁八柱全面夯实。二是一体联动、引领创新,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省政府全国率先设立涵盖全门类的知识产权奖,奖项总数302个。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推进贯标提标,做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强化产学研服联动,构建“项目驱动+基地牵引+服务支撑”的省市县三级培育体系网。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达12.04万件,近三年平均增幅24.3%;其中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发明专利达20万件,数字经济专利近4年年均增长27.8%,增速全国第一。三是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贡献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浙江方案。率先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改革,研究提出数据知识产权定义内涵,并通过制定《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部法规、出台《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制度体系。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保护一体化服务平台(数知通),鼓励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创新培育,已累计登记数据知识产权6081件,覆盖20个产业、辐射北京、上海、广东等11个省市966家市场主体;通过交易、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运用金额26亿元,均居全国第一。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协同保护机制,推进登记信息共享,强化数据权益保护,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和复用,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突出运用、释放动能,高效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聚焦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一类产业一个基地”,建设12个产业专利导航基地,实施285项导航项目,开放产业导航专题数据库、数据接口及工具65项。建设磁性材料等3家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打造绿色知识产权推广中心、农创客知识产权服务基地等新型转化运营平台,建成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建成产业知识产权联盟46个。率先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首次举办全国专利密集型产品展览。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首创专利公开实施制度。深化金融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多年稳居全国第一。五是综合施策、协同共治,加快打造最严知识产权保护生态。高标准建设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动专利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放至县级局,并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知识产权稽查队伍。在全国率先推行专利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行政司法共享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办案质效全面提升。获批建设19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提供集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于一体的快速保护服务。牵头5部门出台《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案(2022—2025年)》《RCEP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引导社会各界和创新主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能调不裁、能裁不诉”的知识产权纠纷治理“浙江模式”,把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处置在先、效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17年的75.57分跃升至86.02分。六是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人文环境。开发上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系统,建成22个省级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407个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构建立体式服务网络。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计划,设立6家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四化四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连续14年举办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训班,建立知识产权经济师独立评价体系,开设高级职称评聘“直通车”。首次举办全球数贸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论坛,讲好知识产权浙江故事。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做深做透创造、转化、保护、服务四篇大文章,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兴企行动,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新局面。一是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上更有作为。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提升工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升级工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二是扎实开展知识产权兴企行动,在助力企业、赋能企业上更加出彩。强化创新引领,培育企业竞争优势;丰富资源供给,增强企业发展动能;破解保护难题,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三是优化升级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机制,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上更见成效。调整优化协调机制,全面增强部门合力;开展局市合作共建,全面加强上下联动;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全面做强人才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