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机制。突出“检”“管”结合,建立食品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要求、自查自纠、案件评查、日常监管、帮扶指导、跟踪抽检等机制。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严格按照核查处置流程和时限要求迅速处理,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准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今年以来,共办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件16件,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达100%。
监管服务并行。实行食品抽检核查处置“上门服务”,执法人员深入农产品经营户,实地查看关键区域,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当事人查找风险,向当事人开出“专属处方”对症下药,把食用农产品经营风险点、防控措施等进行全方位讲解,避免当事人以后再出现同类问题。通过回访,当事人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
严格规范执法。在执法办案中兼顾“法理情”,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原则,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对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9家经营户免予处罚。有效调动了全市经营主体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