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保障高品质生活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持续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18个重点领域的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护航“两个强省”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现公布年度第六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2024年3月18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依法查处山东日冷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撤除广告,在相关范围内消除影响。
2023年10月18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根据线索,对山东日冷食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广告中使用不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行为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网站营销网络版块有一幅中国地图,标示销售服务网络,与国家自然资源部网站上标准中国地图相比,该地图缺失了“南沙诸岛”“东沙群岛”“澎湖列岛”等,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山东日冷食品有限公司是该问题网站的经营主体,为直观显示公司产品营销网络,使用了存在问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地图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尊严、利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新媒体时代,地图在广告、企业宣传中的运用越来越多,地图内容的表达涉及我国领土完整和国家尊严,公众都开始对这一问题高度关注,行政执法部门必定严厉查处,而且执法力度必将在未来继续增大。对于广告主体而言,其背后的合规风险不言而喻,积极维护我国领土完整和国家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是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的义务,广告中的“地图合规”必须做到。
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薛某某经营以猪肉冒充驴肉案
2024年7月1日,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薛某某经营以猪肉冒充驴肉和未按规定进行检疫肉类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生产工具、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7日,根据群众电话举报线索,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陈市场销售生鲜肉制品情况开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和监控记录,对该市场内销售驴肉的薛某某流动摊位连续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未检出驴成分,检测出猪成分”。经查,当事人以猪肉冒充驴肉进行销售,并不能提供出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质检验合格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以猪肉冒充驴肉以及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极其恶劣。以猪肉冒充驴肉不仅欺骗了消费者,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更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心存侥幸以假充真,以为无法检测可逃脱制裁,迎接他的必定是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