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10-29 08:54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典型案例公布。
  依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武川县相妹子湘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6 月28日,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川县相妹子湘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6月28日,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日常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赛罕区悦尚餐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呼赛市监处罚【2024】112号
 
  2024年 7月11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赛罕区悦尚餐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00元整,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 年 5月30日,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二十楼赛罕区悦尚餐厅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经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发现三件已开封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土默特左旗袁记串串香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5月29日,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土默特左旗袁记串串香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5月29日,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日常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侯强肉食品经销部经营不合格猪肉案

  呼回市监处罚【2024】168号
 
  2024年7月9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232元并处罚款2492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月31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其他单位移送的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当事人经营的猪肉水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猪肉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构成经营不合格猪肉的行为。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日期:2024-10-29
 
 地区: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
 行业: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督 管理
 科普: 监督 管理
 食品专题: 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