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酒类、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63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肉制品、罐头、酒类、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美团好日子生鲜超市(西三店)(经营者为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强农商贸有限公司西丹分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冰鲜鱿鱼,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肇东市东家方兴红超市销售的鸡蛋,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肇东市朱速水果蔬菜店销售的辣妹子(辣椒),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牡丹江市阳明区李三果业信大市场店销售的唐油菜(普通白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鹤岗市东山区侯杰水产品商店销售的活鲤鱼,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鹤岗市绥滨县亿家购生鲜超市销售的地产椒(辣椒),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大庆市萨尔图区果之农鲜果蔬超市销售的大头油菜,其中氟虫腈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鹤岗市金广鑫时代商贸有限公司人民广场店销售的优质香蕉,其中吡虫啉、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绥化市兰西县天鸿家幸食杂超市销售的螺丝椒(辣椒),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佳一号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正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淀粉,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大庆市萨尔图区捌星昆购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对青鹅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法式鹅肝肠,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不合格原因为供应商哈尔滨市松北区商大对青烤鹅店储运不当造成。
(三)双鸭山市岭东区一嘉一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昊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玉米,其中商业无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大庆市肇源县麦鲜客早餐店自制销售的猪肉包子,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大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肇源县二站镇裕民糕点厂生产的酥饼,其中柠檬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未在肇源县二站镇裕民糕点厂发现该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经溯源,该批次产品为肇源县二站镇裕民糕点厂从肇东市馨元食品厂采购;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肇源县二站镇裕民糕点厂和肇东市馨元食品厂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三)哈尔滨市松北区永合盛冷冻食品商行销售的冻虾,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哈尔滨市方正县客满优鲜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正阳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正阳河酱油,其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哈尔滨正阳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确认该批次正阳河酱油不是哈尔滨正阳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目前已对供货商方正县马艳食品商店立案调查。
(二)哈尔滨市宾县西街百货大楼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让胡路区品昱调味品加工厂分装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其中还原糖分检测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确认该批次绵白糖实际是大庆市让胡路区品昱调味品加工厂自行从其他企业购买后进行分装销售,该企业采购时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辖区监管部门已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鑫福一百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老北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丰黑河老酒,其中酒精度(20℃)含量既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黑龙江老北丰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