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的登记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局结合食品品种静态风险和本市食品小作坊业态实际,参照国家市场总局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启动对原《汕头市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重新修订工作。经过多次征求市人大政协代表、食品安全相关成员单位、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食品相关行业协会、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主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汕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食品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汕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于2024年10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tzjjspk@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同志0754-88463391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