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着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印发《海南省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高位推动,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为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5万名包保干部,对应包保近10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督导发现解决问题2万余个;推动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5千余名食品安全总监,3.4万名食品安全员履职尽责。分别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及工作指南,制定《海南省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力推动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方责任体系贯通协同。
02
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突出监管靶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落实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肉制品全链条专项整治,强化工作协同,凝聚整治合力,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主体11847家次。强化监管服务提升,联合省营商环境厅印发《食品生产行政审批与监管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专业能力保障,提升食品生产审管效能。开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宣传,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着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03
加强食品经营领域监管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开展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全省获证且正常经营的食品销售者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18544家,占2023年底评定总数的42.5%。优化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进一步简流程优服务。以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餐厅以及投诉举报频发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严格督促行业自律。加强对季节性老年人公寓以及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餐饮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监管,着力压实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04
严格特殊食品监管
完成第四届消博会进口特殊食品临时许可和监管工作,对参展的进口特殊食品等实行“6+180”优惠政策,提供绿色参展通道,共组织办理2个特殊食品临时许可和380个具有功能声称的其他进口食品登记。扎实开展全省17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帮助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规范生产水平。开展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提升二期行动,共完成687家特殊食品销售商户提升,整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持续净化海南省特殊食品销售市场。
05
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联合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组织参与跨省交叉检查、省内各市县互查以及省级部门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责令1179家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整改,累计立案查处194宗,罚没金额8.5万元,公布典型案例20件,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校园食品监管制度建设,出台《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制发《学校食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指南》《海南省学校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指引》等指引文件,有效指导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切实守护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06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与风险预警交流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等多个专项抽检,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隐患作用。结合肉类产品、校园食品安全、“特供酒”清源打链等专项整治行动,召开省级部门间风险会商及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议17场次,通报食品抽检信息11期,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及风险解读公告14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6期。
07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印发《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通知》,指导市县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将“镇痛”“安睡”作为关键词进行网络交易监测,监测线索28条,下发市县局核查。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办食品类案件1896件,罚没款441万元,有力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供稿:食品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