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强星商贸中心
招牌名称:花小小新疆炒米粉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开古庄村北阎村绿海集贸市场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庆德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新农村 东北菜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3号(二层)
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八)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伊品阁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兰州老马食府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吴庄村9号
当事人后厨环境脏乱、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健康证超过有效期、超范围经营凉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第四十五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4、北京良苏鑫牛面食店
招牌名称:王记驴肉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良乡西路21号
当事人后厨脏乱,操作间未密闭、直接入口食品未加盖,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食品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及进货票据资质不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 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5、北京牧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蜜雪冰城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南大街153号(客赛思服装市场)
当事人后厨环境脏乱、蚊蝇较多、无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进货票据不全、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6、北京居百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谢宝林烤肉拌饭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良乡西路2号(中大瑞祥广场)
当事人后厨环境不整洁、食品成品存放未加膜加盖、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