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吹哨人”制度又被称为内部举报人制度,是一种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近年来随着政策的完善,越来越多的“吹哨人”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督。
一、食品领域“吹哨人”相关政策
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并对举报人员给予重奖和严格保护。
201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加大奖励力度。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
2021年8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增加内部举报人奖励条款。
2024年9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公告》对“吹哨人”定义、奖励金额、“吹哨人”的信息保护等作了具体规定。公告提出,“内部举报人”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内部人员,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相关知情人,是指在一年内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存在业务联系以及企业临时聘用的人员等。《公告》明确,经查证属实,负责调查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举报人应当予以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按《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100万元(《办法》第十三条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公告强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内部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经内部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和举报奖励等相关情况,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内部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等,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吹哨人”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典型案例
2017年,上海某知名面包店员工曝光后厨丑闻的事件,半成品面包长期放在长满霉点的帆布上、原料全都是过期面粉、没卖完的西点第二天照样出售等。
2022年,江苏无锡一名外卖骑手举报餐馆的后厨操作间内环境脏乱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确认了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责令商家停业整顿,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同时,此事也被抄告给了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该餐馆在平台上被下架。
据媒体2024年7月报道,江苏南通一家酒店的厨师长和1名厨师居然在菜品中掺入止泻药庆大霉素。该酒店1名员工得知此事后,将情况反映给市长热线。
2024年9月10日,一名自称外卖员的网友发视频爆料称,深圳某肠粉店后厨环境脏乱差,商家疑似在卫生间里堆放食材,并在里面清洗。
三、总结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吹哨人”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内部员工的举报,一些隐藏在幕后的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曝光,从而及时得到了处理和纠正。然而,也存在一些“吹哨人”个人信息泄露、被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领域内部“吹哨人”制度并对“吹哨人”就业层面合法权益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国务院层面也对“吹哨人”制度作出了部署,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及201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吹哨人”奖励、个人信息的保护及就业层面合法权益的保护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强调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加大奖励力度;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9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从奖励金额、个人信息保护、“吹哨人”就业层面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责任等作出了细化规定。
法规、政策的一次次完善,体现了“吹哨人”制度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进步,让“吹哨人”有底气、敢吹哨。未来,我们期待更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能够主动承担起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能够积极支持外卖员成为“吹哨人”,监管部门能够加强与“吹哨人”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