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襄阳、荆门、孝感、咸宁、黄冈、随州、恩施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罐头、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蜂产品、酒类、糖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共29类食品1595批次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