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
明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承担属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承担属地具体责任人责任,层层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社区两委负责人为农村客堂的第一责任人,集体聚餐举办人和厨师为集体聚餐活动的主体责任人,公房管理人为连带责任人。
02
全面落实报备制度和现场指导制度
宜良县人民政府下发《宜良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按照人数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和菜单审查。同时明确按照公房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县各村组公房管理者未收到申请人报备手续,一律不出租、出借公房,没有集体聚餐报备手续,擅自出租、出借公房,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农村集体聚餐报备率、菜单审查率和现场指导率逐年提升。
03
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培训制度
宜良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8个乡镇(街道)定期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食品安全分管领导、社区书记、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各村组组长以及乡村厨师参加培训。重点对集体聚餐管理责任制度、申报备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参加培训的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测试。
04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构建以“政府财政+保险公司赔付”双轮驱动的全新食品安全保障模式。2019年起,宜良县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推行“宜良县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购买居民自办宴席责任保险,辖区居民自办宴席达30人以上聚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人为投毒等几种特定情形外,只需要提前报备,专家认定,均可享受责任保险红利。乡镇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达100%。
05
全面落实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制度
针对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厨师及帮厨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制作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特别提示宣传牌,发放到全县847个自然村组农村客堂显著位置张贴。将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特别提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制作成音频,发放到全县各自然村组,利用各村组广播进行滚动播放,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控能力。
06
全面落实农村客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制度
将新改扩建的农村客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纳入对乡镇(街道)目标考核内容,凡属新改扩建的农村客堂在建设项目设计开始,由建设方邀请市场监管局提前介入,对农村客堂食品安全建设提出意见,确保新改扩建的农村客堂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农村客堂硬件食品安全达标率逐年得到提升,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率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