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健康和养生的需求也日益增强。这一趋势使得市场上各种产品,尤其是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甚至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备受消费者关注。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案件详情
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开设一家食品网络销售商店,店内销售一款名为“叶黄素凝胶糖果”的产品,该产品未在国内进行保健食品备案,为普通食品。当事人在该商品详情页面通过产品的成分及提取工艺等多个维度进行宣传,宣称该产品有“增加中央视力,改善近视”“预防眼睛疾病”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另外,当事人店铺内在售一款名为“复合酶饮品”的产品,该产品在国内未进行保健食品备案,为普通食品,当事人在该商品详情页面宣称该产品有“助力消化吸收”的功效。
法规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它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
本案中,当事人在其商品界面宣称“叶黄素凝胶糖果”有“增加中央视力,改善近视”“预防眼睛疾病”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构成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其商品界面宣称“复合酶饮品”有“助力消化吸收”的保健功效,构成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和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不仅会误导消费者,使其误将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或药品来购买和使用,更有甚者会危害消费者健康,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此外,这一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的一种表现,让部分违法商家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而诚信商家则失去了部分交易机会,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了解产品的真实属性和功能。对于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和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普通食品,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也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普通食品进行保健功能和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