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9-20 09:12 来源:市说新语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3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清理,深挖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严打重处不法分子。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深化问题治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3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清理,深挖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严打重处不法分子。为进一步推动专项行动,深化问题治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特供酒”的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品。
 
  《公告》强调,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日期:2024-09-20
 
 行业: 酒业
 标签: 消费者 特供酒 监管
 科普: 消费者 特供酒 监管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