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环节,把好“安全关”。结合节前市场消费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以商业聚集区、农牧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企业、商超、农贸市场、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消费量大的月饼、糕点、茶叶、肉类、粮油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实施跟踪督导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等制度,督促指导经营者主动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中秋期间市场食品安全。截至目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82家、小作坊5家、餐饮服务单位60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60条。
聚焦民生领域,把好“价格关”。重点检查礼盒月饼、散装月饼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天价”月饼等问题;查看重要民生商品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情况和价格运行情况。及时发布《关于规范中秋月饼市场经营秩序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经营主体杜绝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追溯管理,增强自律和诚信意识,切实维护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聚焦靶向抽检,把好“治理关”。坚持民生导向和靶向监督,紧扣“中秋”节日消费特点,以居民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月饼及民族特色食品为重点,聚焦糕点、酒类、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多品类食品,重点围绕商超、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等场所,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关键指标项目进行检测。截至目前,共抽检食品120批次,抽检结果将按照程序及时公布,对不合格食品,立即按照程序开展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工作。
聚焦风险预警,把好“防范关”。通过线上线下有针对性的加大宣传和风险预警力度,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力倡导食品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及时发布食品抽检风险警示函3份,针对节点食品安全风险点,运用提醒警示函,督促各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监督指导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及时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